拼音:zhuān yuán gōng shǔ
网络解释一
1.省称"专署"。我国原在省﹑自治区下的专区设立的派出机关。代表省﹑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督促﹑检查﹑指导所辖县﹑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﹐并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。1978年宪法改称"行政公署"。
网络解释二
词语 | 专员公署 |
拼音 | zhuān yuán gōng shǔ |
解释 | .省称"专署"。我国原在省﹑自治区下的专区设立的派出机关。代表省﹑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督促﹑检查﹑指导所辖县﹑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﹐并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。1978年宪法改称"行政公署"。 |
网络解释三
词语:专员公署
拼音:zhuān yuán ɡōnɡ shǔ
注音:ㄓㄨㄢ ㄧㄨㄢˊ ㄍㄨㄙ ㄕㄨˇ
简拼:ZYGS
繁体:專員公署
词性:名词
基本解释
1.省称"专署"。我国原在省﹑自治区下的专区设立的派出机关。代表省﹑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督促﹑检查﹑指导所辖县﹑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﹐并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。1978年宪法改称"行政公署"。
详细解释
省称“专署”。我国原在省、自治区下的专区设立的派出机关。代表省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督促、检查、指导所辖县、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,并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。1978年宪法改称“行政公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