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tǔ sī
网络解释一
元明清时期,在西南、西北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。有文职和武职之分。按等级以土知府、土知州、土知县等官隶吏部,以宣慰使、宣抚使、安抚使等官隶兵部。明清时,曾在部分地区实行改土归流,废除世袭土司。解放后土司制度已被彻底废除。
网络解释二
词语 | 土司 |
拼音 | tǔ sī |
解释 | 元明清时期,在西南、西北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。有文职和武职之分。按等级以土知府、土知州、土知县等官隶吏部,以宣慰使、宣抚使、安抚使等官隶兵部。明清时,曾在部分地区实行改土归流,废除世袭土司。解放后土司制度已被彻底废除。 |
网络解释三
词语:土司
拼音:tǔ sī
注音:ㄊㄨˇ ㄙㄧ
简拼:TS
词性:名词
基本解释
简明解释
[toast]∶烤面包片。又称吐司
[ruler of Yi nationality in China]∶元、明、清时期于西北、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、由当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
详细解释
亦称“ 土官 ”。
元·、明·、 清·时期于西北、西南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。按等级分为宣慰使、宣抚使、安抚使等武职和土知府、土知州、土知县等文职。明·清 两代曾在部分地区进行改土归流。解放后,土司制度已废除。《元史·仁宗纪三》:“ 云南 土官病故,子姪兄弟袭之,无则妻承夫职。”《明史·职官志一》:“凡土司之官九级,自从三品至从七品,皆无岁禄。” 王闿运 《拟李鸿章陈苗事折子》:“土司之制,即 蜀 臣 诸葛亮 用 孟获 之意也;归流之制,则 鄂尔泰 、 张广泗 所秉庙算於 世宗 、 高宗 者也。”
指土司官吏所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。
清·李调元 《南越笔记·粤俗好歌》:“东西两 粤 皆尚歌,而西 粤 土司中尤盛。” 吴晗 《朱元璋传》第四章二:“三是在上述两个系统以外,和南部 思普 一带的许多少数民族,就是明·代叫作土司的地区。”